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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更新时间:2014-02-18       浏览量: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人社字〔20146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

与提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高校,各大企业,省驻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滨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发〔2012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2014年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目的

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所有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目的就是为了培养我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力和创造力,提高拓展创新思维的意识,增强科技创新的战略眼光,积极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水平。

二、培训课题、时间和方式

()培训课题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

(二)时间、方式

1、网上报名、缴费:33430为集中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新报名考生需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zhrss.gov.cn)在网上服务大厅栏目中点击“人事培训”(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即可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培训科目;去年已经报名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并选择培训科目。2014年继续教育仍然采取网上缴费方式,填写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农行支付”或“建行支付”,操作流程见附件。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不成功,无法参加培训和考试。47430为集中领取教材时间。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和规定认真组织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培训教材,教材不对个人发放(县区教材领取直接和本县区人社系统负责人联系)。(市直专业技术人员教材领取地点:市人社局三楼人事培训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3218396)。

2、网上培训:5566为网上培训和完成作业时间。此次培训仍采取网络视频教学和网上完成作业的方式进行,各位学员根据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入网址进行培训,并完成相关的作业题(作业分占考试成绩的30%,完不成作业者视考试成绩不合格)。

3、考试:616718为集中考试时间。各位学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号登陆考试系统参加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合格者,登记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分15学分。未按计划参加学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视为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将不予学分登记审验。     

三、培训费用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滨价函〔20141号文件,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缴纳培训资料费50元(其中培训费25元,教材费、考试费、组织管理费等25元)。以上费用有条件的单位应予报销,发票开具时间在各县区、单位报名工作结束后根据实际缴费人数于430日前统一到市人社局办理(各县区学员由本县区人社系统负责人汇总后到市局办理),过期不候(市人事培训中心财务电话:3097588)。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增加收费或搭车收费。

四、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通知转发、报名登记、教材发放、培训考试、组织管理等工作(市局对于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列为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附件:继续教育培训考试业务流程介绍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9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110日印发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系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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