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人社字〔2014〕6号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
与提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高校,各大企业,省驻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滨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发〔2012〕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2014年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目的
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所有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目的就是为了培养我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力和创造力,提高拓展创新思维的意识,增强科技创新的战略眼光,积极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水平。
二、培训课题、时间和方式
(一)培训课题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
(二)时间、方式
1、网上报名、缴费:
2、网上培训:
3、考试:
三、培训费用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滨价函〔2014〕1号文件,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缴纳培训资料费50元(其中培训费25元,教材费、考试费、组织管理费等25元)。以上费用有条件的单位应予报销,发票开具时间在各县区、单位报名工作结束后根据实际缴费人数于
四、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通知转发、报名登记、教材发放、培训考试、组织管理等工作(市局对于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列为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附件:继续教育培训考试业务流程介绍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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