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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兽医协会会长沈志强

的又一项建议被农业农村部采纳出台政策文件落地成金

     更新时间:2022-09-23       浏览量:
       2022年9月21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关于兽用生物制品规格变更事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2】658号正式发布生效。而这一利企惠民的放管服改革政策的出台与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兽医协会会长、山东绿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沈志强的一项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密切相关。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兽医协会沈志强会长根据会员单位和兽药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21年在全国两会上向农业农村部主管部门提出了《关于修改<兽药管理条例>的若干建议》(第2940号建议),其中提出了关于取消灭活疫苗产品规格或包装规格的建议,农业农村部以农办议【2021】438号文在答复意见中充分肯定了沈志强代表的建议并研究落实。进而促进了这一“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的出台。下一步,山东省兽医协会将进一步发挥“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产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和为会员创造价值”的“5+1”办会宗旨,组织会员单位做好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的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把产品质量关,为兽用生物制品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新闻衔接:
重磅: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兽用生物制品规格变更事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要求,优化兽用生物制品规格变更工作,农业农村部就兽用生物制品规格变更有关事宜下发了《关于兽用生物制品规格变更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已取得兽用灭活疫苗、卵黄抗体和体外诊断制品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生产企业,如需变更上述三种类型制品的产品规格或包装规格,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无需再申请新兽药变更注册,可依据原农业部公告第2481号关于“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和品种编号未发生改变,仅规格发生改变的”变更程序和要求,通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系统申请变更规格信息。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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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熊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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